中国江苏网12月26日讯 2013年1月1日起,驾证新规就将正式实施,不过公众心中仍有不少疑问。昨天下午,记者就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4号),采访了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相关负责人,就公众普遍关心、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热点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A 关于申领驾照
两种行为将被终身禁驾
据省交巡警总队相关人士介绍,2013年元旦后,两种严重、恶性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将被终身禁驾。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因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10年内不得重新申领。需要提醒的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终身不得申请驾驶证。
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限制条件更严
123号令规定了比过去更为严格的限制条件:一是对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或者有醉酒驾驶记录的,终身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二是对被处以吊销或者撤销驾驶证记录的,10年内不得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三是对有记满12分记录的,5年内不得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3年内不得申请牵引车、中型客车驾驶证。
B 关于考驾照
夜间大路考学员比例不少于20%
据介绍,123号令对考驾照的改动较大。其中,科目一考试,将原来的考试内容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仍作为科目一;第二部分作为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项目,在实际道路考试后进行,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科目二考试则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需要重点提醒的是,对于小型汽车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
新规实施前合格的成绩仍有效
123号令实施前已合格的考试成绩(包括桩考)仍然有效。2013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全部按照新的考试内容和标准进行考试。对2013年1月1日之前通过科目二桩考、未完成科目二其他项目考试的,1月1日以后继续参加科目二考试时,可以不再参加桩考或倒车入库项目的考试。
C 关于新手实习期
实习期驾车上高速要有老手陪同
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是否有陪驾交管怎么查?
公安交管部门主要依托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等进行抽查,发现处于实习期且无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驾驶人陪同的,已经或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123号令规定,对驾驶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就近驶离高速公路;正准备进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后劝返。
新手出事故,陪驾要不要担责?
实习期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调查证实的实习期驾驶人的交通违法及过错,认定事故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陪同的驾驶人强迫实习期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驾驶人应承担事故相应责任。对于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对陪同人员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 关于审验驾照
大中型客货车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记分可免审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人审验的情形包括两种:一是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的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填表如实申报身体条件,不需要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二是驾驶证转到异地或者有效期满换证时,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驾驶人应当提交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需要提醒的是,驾驶人没有按照规定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建立驾驶证降级制度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死亡交通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者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驾驶证将被降级,公安交管部门将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驾驶证降级制度只针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并且是逐级降级,最低降到C1。小型汽车、摩托车等车型不存在降级的问题。需要提醒的是,符合降级条件的,每次只注销准驾车型中级别最高的一个车型,如驾驶人持有A1A2驾驶证,第一次只注销A1。
E 关于高速公路上驾车
车子抛锚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算不算违停?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无法移动不得不停在车道内,并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不是违法停车。如果车辆无故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车辆出现故障能够移动但未移至应急车道或紧急停车带,以及车辆故障无法移动但未按要求摆放警示标志的,应认定违法停车。属于违法停车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123号令规定,对当事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还要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一次记6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一次记3分。
大型车辆能不能在最左车道行驶?
大型车辆特别是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仅影响高速公路通行效率,而且严重影响交通安全。据网上的调查,一半以上的人认为高速公路通行秩序差的原因是大货车占用最左侧车道,因此,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是公安交管部门查处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高速公路最左侧车道除小型载客汽车外,其他车辆不得占用,但借用最左侧车道超车后驶回原车道的,属正常超车。
F 关于交通违法记分
闯两次红灯就会记12分吊销驾驶证吗?
闯两次红灯达到12分属于累计记分达到满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扣留驾驶证,驾驶人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消除,发还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因此,闯两次红灯就会被吊销驾驶证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在道路上行驶未避让校车,如何记分?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吸收借鉴了国外校车制度特别是美国校车制度的成功经验,赋予了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的特别通行权利。规定“校车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校车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停靠时,校车停靠车道后方和相邻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停车等待,其他机动车道上的机动车应当减速通过。校车后方停车等待的机动车不得鸣喇叭或者使用灯光催促校车。”如果社会车辆遇校车停靠上下学生时,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会被处200元罚款,记6分。
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可免予处罚吗?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各地公安机关建立健全了行政申诉和救济机制,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对“因树木或大车遮挡导致误闯红灯”的,经调查核实,属于交通信号灯设置原因导致的,经过行政复议后可依法变更或撤销原处罚决定。
直行车道的车辆,遇路口时违法左右转弯如何处罚?
此种行为属于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需要根据道路性质而定。如果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规定车道通行,驾驶人记3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如果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记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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